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掺混肥料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条款和检验设备清单

2024-03-17 11:28:57      来源:【朋检农业科技】

掺混肥料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条款和检验设备清单

序号

产品单元

检验项目

依据标准及条款

检验设备

精度或测量范围

1

掺混肥料

水分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5

电热恒温真空干燥箱(真空烘箱)

50℃±2℃,真空度可控制在6.4*104pa-7.1*104pa

带磨口塞称量瓶

直径50mm,高度30mm

分析天平

精度0.1mg

粒度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6

试验筛

孔径为1.00mm、4.75mm、或3.35mm、5.60mm

天平

感量为0.5g

氯离子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7

滴定管

50mL

分析天平

精度0.1mg

总氮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2

消化仪器

1000mL圆底蒸馏烧瓶(与蒸馏仪器配套)和梨形玻璃漏斗

蒸馏仪器

/

防爆沸装置

/

消化加热装置

/

分析天平

精度0.1mg

蒸馏加热装置

/

滴定管

50mL

有效磷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3

电热恒温干燥箱

180℃±2℃

玻璃坩埚式滤器

4号,容积30mL

恒温水浴振荡器

60℃±2℃

分析天平

精度0.1mg

氧化钾

GB/T 21633-2008掺混肥料(BB肥)5.4

玻璃坩埚式滤器

4号,容积30mL

电热恒温干燥箱

120℃±5℃

分析天平

精度0.1mg

注:1.本表为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,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,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。

2.水分测定也可使用卡尔·费休法,所需检测仪器可由卡尔·费休法规定的仪器替代真空烘箱法所需仪器设备。

3.企业如果使用氮、磷、钾自动分析仪法对肥料中氮、磷、钾含量进行测定,氮、磷、钾检测检测仪器可由氮、磷、钾自动分析仪替换。

4.当企业生产具有缓控释功能复肥、硝基复肥、腐植酸复肥、海藻酸复肥时还应按照相应标准要求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。

5.当复XX料生产企业生产时不以尿素为原材料,检验设备可不需要分光光度计和超声波清洗器。

6.型式检验项目可进行委托检验,如企业和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,型式检验项目所需仪器可不做要求。

注:1.本表为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,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,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性能精度要求。

2.水分测定也可使用卡尔·费休法,所需检测仪器可由卡尔·费休法规定的仪器替代真空烘箱法所需仪器设备。

3.企业如果使用氮、磷、钾自动分析仪法对肥料中氮、磷、钾含量进行测定,氮、磷、钾检测检测仪器可由氮、磷、钾自动分析仪替换。

4.当企业生产具有缓控释功能复肥、硝基复肥、腐植酸复肥、海藻酸复肥时还应按照相应标准要求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。

5.当复XX料生产企业生产时不以尿素为原材料,检验设备可不需要分光光度计和超声波清洗器。

6.型式检验项目可进行委托检验,如企业和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,型式检验项目所需仪器可不做要求。